当前位置: 首页 >> 地方扶贫信息联播 >> 河北省扶贫办提出以“六突破”“十创新” 为重点
河北省扶贫办提出以“六突破”“十创新” 为重点

发布人:王杜银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时间:2008-11-04     浏览次数:    字号:    

      中新河北网11月3日电:(杨志国)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动员大会上,省扶贫办河北省扶贫办党组书记扈双龙提出以“六突破”“十创新”重点开展深入学习实践活动。
      紧紧围绕“扶贫开发工作上水平,机关自身建设上水平”。力争在一下六个方面有新突破:(1)在整合和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上,牢固树立齐抓共管的“大扶贫”观念,打破扶贫部门“单打独斗”的做法;(2)在扶贫资金的分配上,树立竞争择优的观念,打破平均分配,干好干坏一样扶持的做法;(3)在扶贫资金的管理使用上,树立长效可持续的观念,打破一次性投入花完用光有了困难再向上伸手的做法;(4)在扶贫项目的建设上,树立质量第一、效益优先的观念,打破以往只重数量不重质量标准和适度规模的做法;(5)在资源开发上,树立全面统筹开发的观念,打破只重自然资源开发不重人力资源开发的做法;(6)在扶贫队伍建设上,树立精细化管理的观念,打破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管理不严格的状况。同时,要切实解决好群众反映的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认真研究解决影响和制约扶贫开发事业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重点创新完善以下十个方面的机制:(1)完善对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科学考核和奖惩机制;(2)完善对贫困村扶持的竞争激励机制;(3)完善对贫困人口的瞄准机制;(4)完善扶贫资金投入、整合和使用的长效机制;(5)完善扶贫资金管理的监督机制;(6)建立完善扶贫项目的长效管理机制;(7)完善机关岗位责任激励机制;(8)建立完善机关干部正常的交流机制;(9)建立完善机关干部科学评价和选拔任用机制;(10)探索建立直属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岗位聘用竞争机制。同时,要逐步建立和完善加强机关精细化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责任编辑:张建国
发表评论  打印本文  推荐本文  加入收藏  返回顶部  关闭窗口
  • 上一篇: 国务院扶贫办传达学习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
  • 下一篇: 陕西农村互助资金试点对农户脱贫致富影响积极
  • □ 最新文章
    普通文章  河北省扶贫办提出以“六... 11-04
    普通文章  西宁市易地扶贫搬迁试点... 10-30
    普通文章  陕西省扶贫办实施促进贫... 10-30
    普通文章  青海省藏区贫困群众畅谈... 10-28
    普通文章  甘肃:陇南文县 5万贫困... 10-28
    普通文章  重庆市创新扶贫开发机制... 10-27
    普通文章  重庆扶贫办将在贫困地区... 10-27
    普通文章  黑龙江省农村今年将改造... 10-27
    普通文章  河南省扶贫办发通知:贫... 10-27
    普通文章  广西贵港市投入459.5万... 10-24
    □ 推荐文章
    精华文章  河北扶贫开发细胞工程惠... 02-25
    精华文章  [图文]西藏自治区扶贫办... 12-30
    精华文章  培训基地2665个 前10月... 12-12
    精华文章  辽宁丹东:产业扶贫 致富... 11-30
    精华文章  甘肃将设置500余张济... 11-29
    精华文章  海南省财政部门下拨400... 11-22
    精华文章  李克强:围绕辽宁老工业... 11-03
    精华文章  甘肃扶贫资金向贫困村倾... 11-03
    精华文章  河北顺平探索脱贫致富新路 10-27
    精华文章  为贫困老百姓解难 罗田... 10-24
    □ 热点文章
    普通文章  贵州省教育厅为农村特岗... 06-06
    普通文章  河北:关于在解放思想大... 03-05
    精华文章  内蒙古自治区扶贫办200... 03-30
    普通文章  辽宁:法库县2006年扶贫... 11-21
    普通文章  贫困山区脱贫致富的新思路 03-03
    普通文章  [云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 04-07
    普通文章  四川仪陇:“整村推进”... 03-03
    普通文章  中国健康扶贫工程大连工... 01-30
    精华文章  云南:扶贫工作取得新成... 03-14
    普通文章  照片见证沧桑巨变——甘... 03-16

    版权所有 © 2004 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农展馆南里11号 邮编:100026
    本网站翻译服务由交大铭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 Emailwebmaster@cpad.gov.cn 京ICP备050046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