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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明确工作责任。分解落实了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级相关部门的责任,做到重大方针制定、项目规划、组织、实施责任到人;完善县级领导和县直部门联系乡镇的工作制度,进一步提高对口帮扶成效。二是创新工作机制。创新资源整合机制,增强扶贫开发合力;创新农户参与机制,激发贫困人口自我发展的内在动力;创新资金管理机制,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创新扶贫到户机制,提高扶贫开发的针对性;创新扶贫评价机制,进一步提高扶贫开发水平。三是拓展社会扶贫渠道。充分利用致公党中央、市级扶贫集团的定点扶贫资源和酉阳•渝北良性互动关系助推我县扶贫开发各项工作;大力倡导和带动社会团体、民间组织、企业和个人积极参与贫困农村地区的扶贫开发,在全县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综合性的社会扶贫格局。四是强化基层组织建设。坚持抓基层、打基础,不断提高贫困农村基层党组织推进扶贫开发、加快经济发展、营造稳定环境、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扎实抓好扶贫开发整村推进工作,进一步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五是严格目标管理考核。明细考核内容和奖惩措施,落实乡镇政府和县级各部门在扶贫开发工作中的筹资、投资、建设和对口帮扶任务,强化对扶贫开发工作的考核奖惩;建立扶贫开发情况通报机制,定期进行检查督促并通报扶贫开发开展的相关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