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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发生强余震情况下对汉中市的救灾食品应急供应,根据(陕西)省政府有关要求和应急供应预案,省商务厅紧急研究决定,按照企业自愿承担储备任务、省上适当补贴储备费用、确保应急食品供应总量、相对集中便于管理和动用的原则,在西安、咸阳、渭南、铜川4市选择部分信誉佳、实力强、管理好的大中型食品生产、流通企业,按50万人每人每天两瓶饮用水(500-600ml)、0.25公斤方便食品供应3天计算,在企业正常周转库存基础上,建立共1800吨饮用水、400吨方便食品的企业临时应急食品储备。对列入企业临时应急储备的食品,由救灾专项资金对相关费用给予适当补贴。 省商务厅于5月31日紧急召开有关市商务局和承储企业负责人会议,安排下达了应急食品储备任务,确定本次企业临时应急食品储备期暂按1个月安排,届时如有需要再通知延长,并对储备食品的品种结构、保质期、周转轮换等作了明确规定,要求有关市商务局健全工作机制,做好督查审核工作,确保储备数量充足、质量完好;承储企业要作为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完成好储备任务,妥善保管原始凭证,严把入库质量检验关,结合正常生产经营适时进行周转轮换,确保应急食品管得好、调得动、运得出、用得上。截至6月1日,各承担企业已按下达的储备品种、数量,全面落实了应急食品储备任务。(记者 崔春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