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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是涵盖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各个方面的宏伟事业。扶贫开发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题中应有之义,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必须做好的重要工作,是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战略举措。 一、 扶贫开发是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生动体现 十七大报告指出:“要始终把实现好、维持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保障人民各项权益,走共同富裕道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报告还强调“要加大支农惠农力度”,“提高扶贫开发水平”,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发展扶持力度”,“逐步提高扶贫标准”等,从而清晰地表达出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价值理念。 做好扶贫开发工作,必须按照中央的要求,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围绕整村推进、扶持龙头企业带动贫困地区调整结构、抓好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三项重点工作。不断加大扶贫工作力度和投入力度,采取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对具有劳动能力的的贫困人口,着力帮助其提高自我发展能力;对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给予其必要的救济、救助;有条件的地方要探索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大力发展贫困地区的生产力,加快消除贫困,逐步实现共同富裕。 通过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增加扶贫开发投入,动员党政机关和社会力量参与农村扶贫开发,做好定点帮扶等工作,着力提高贫困农民收入水平,不断改善他们的生产生活条件,坚持走符合中国国情的“政府主导、社会动员、自力更生、开发扶贫、全面发展”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扶贫开发之路,使贫困地区人民更加充分地享受发展成果。 二、 扶贫开发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 扶贫开发体现了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核心。扶贫开发工作的对象是人们普遍关心的困难群体,目的是为了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出发点和落脚点是改善贫困地区的民生。我们要按照中央“加大扶贫开发力度,提高贫困地区人口素质,改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开辟增收途径”的要求,以提高素质、增强就业和创业能力为宗旨,以促成转移就业、自主创业为途径,抓好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 扶贫开发突出了科学发展观“统筹兼顾”的根本方法。扶贫开发的重点区域是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特困地区。促进这些地区的经济发展,正是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的具体内容。多年来,扶贫开发坚定地走搞好产业开发、多种形式、多业并举、增强活力的路子,发挥贫困地区经济、人文、地理、政策等方面的优势,进行项目开发、市场开发、经济开发、发展特色产品、特色品牌,创特色产业,推动经济快速发展。在扶贫工作的推动下,许多贫困地区充分发挥资源优势,注重统筹兼顾,协调发展,调动了各方面的积极性,走上了富裕安康之路。继续加大扶贫力度,完善扶贫机制,加快改善贫困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 三、 扶贫开发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 扶贫开发是消除贫困、保持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前提。贫穷是社会不稳定的主要因素,只有消除贫困,人人丰衣足食,安居乐业,社会才能趋于稳定、和谐。对此,扶贫开发大有作为。1986年我国开始了大规模的开发扶贫工作。20多年来,我国农村绝对贫困人口减少了两亿多,贫困地区的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增强了自我发展能力,为改变自己的命运创造了条件。扶贫开发的20多年,是不断满足贫困地区群众最迫切需要的20多年,是促进国民经济协调发展、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边防巩固的20多年,是为广大人民群众送去了党和政府温暖的20多年,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打下了基础,准备了条件。“农业丰则基础强,农村富则国盛,农村稳则社会稳。”随着扶贫开发工作力度的深入,贫困地区将会越来越发展、富裕,从而更加稳定、和谐。 扶贫开发是不断化解社会矛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当前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经济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这既给我国发展进步带来巨大活力,也带来一些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和问题,突出表现在社会成员之间出现了利益分化,利益矛盾更加突出,城乡之间、地区之间、经济社会之间发展不平衡,出现了困难群体,造成了贫富差距的拉大。在贫困地区,还存在尚未脱贫的问题,利益关系的矛盾表现得更为明显、更为突出、更为尖锐。如果措施不力,处理不好,就会给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带来负面影响。同时,贫困现象的长期存在,还会造成对自然资源的过度利用和开发,使人与自然的和谐遭到破坏。因此,进一步加强扶贫开发工作,把扶贫开发工作的各项措施和解决问题的机制,就能积极主动地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促进社会和谐。 四、 扶贫开发的成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优越性的主动体现 扶贫开发,使贫困地区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是社会主义本质的要求。做好扶贫工作,我们有着得天独厚的条件。我们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社会主义制度,有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的社会运行机制,有党和国家制定的一系列扶贫开发的优惠政策,有积极执行党和国家政策的各级政府,同时还有在各行各业、各条战线上富有爱心、积极支持扶贫开发工作的广大干部群众。只要大家齐心协力搞建设,共同支持扶贫开发工作,就一定能够解决我国的贫困问题。20多年来的扶贫开发工作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已经证明了这一点。世界银行权威人士在访问中国时说,自1980年以来,中国的脱贫人口在发展中国家脱贫人口中占75%----这是一个惊人的事实,中国的减贫成就举世瞩目。中国已成为全球唯一一个实现联合国千年发展规划提出的贫困人口减半的国家。中国扶贫开发卓有成效的成功实践,对于在人民群众中树立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巩固社会主义制度,巩固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具有极其重大的社会影响。 扶贫开发工作尽管取得了巨大成就,但离党的十七大提出的“绝对贫困现象基本消除”的目标还有很大差距,需要我们付出更多的努力。如果我们能够通过扶贫开发这种方式,彻底解决一直困扰世界各国的这一全球性民生难题,那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就会更加充分地体现,就会进一步增强中国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念,激发起全民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极大热情,创造社会主义辉煌灿烂的美好明天。 (作者单位: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