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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省政府颁布实施《河北省扶贫移民搬迁规划(2008-2010年)》。规划要求,全省到2010年将完成6987户、23826人的扶贫移民搬迁任务,今年年内将对3218户、11052人进行安置。 按照规划,扶贫移民的安置,要在群众自愿的基础上,以集中安置、有土安置为主。分小区安置、相对集中安置和分散安置3种方式。其中通过建设16个移民小区集中安置1561户、5629人,相对集中安置3290户、11117人,分散安置2136户、7080人。 对于移民户宅基地和就业问题,规划要求,移民户的宅基地由所在县政府按国家有关政策解决,国土资源部门要在年度计划中保障用地指标。对移民小区的配套基础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等项目按照冀发[2003]11号文件要求,由相关部门解决。要保证从事农业的移民户获得一定数量的生产用地。 规划明确了扶贫移民搬迁资金根据用途分为建房补助资金、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小区建设补助资金和后续生产发展资金,采取“省里补一点、市里配一点、部门帮一点、群众拿一点”的办法筹集。2003年以后建设的集中安置40户以上的扶贫移民小区,将列入第三批省扶贫开发重点村予以扶持,实行整村推进扶贫开发。 规划还明确了移民搬迁对象的确定、移民户办理户口迁移、子女上学、城镇就业等政策措施,确保搬迁户“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