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4-05-13 |
中共牡丹江市委办公室文件牡办发[2003]31号 中共牡丹江市委办公室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牡丹江市帮扶贫困村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和市政府各部办委,市直各单位: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牡丹江市帮扶贫困村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牡丹江市委办公室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3年6月11日
牡丹江市帮扶贫困村方案
为加快我市贫困村整体脱贫进度,全面实现国家、识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目标,市委、市政府决定在2002年市直单位帮扶乡镇的基础上,将帮扶的重点放在对省级扶贫开发重点村的帮扶上,并再抽调一部分有一定帮扶能力的单位参与贫困村的定点帮扶工作。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和《黑龙江省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精神,以增加贫困人口收入为中心,以改善贫区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为重点,以帮助贫困村、贫困户脱贫致富为目标,充分发挥市直单位(含驻牡中、省直单位,下同)参与扶贫济困的积极性,利用各单位的人才、物资、资金、技术、信息优势和潜力,通过定点帮扶工作,加强贫困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开发主导产业、普及科技知识、提高贫困人口的基本素质、强化以村党支部为核心的基层组织建设,尽快改变贫困村和贫困户经济、社会、文化的落后状况,使贫困人口尽快由解决温饱向实现小康迈进。
二、主要任务
1、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贫困村和贫困户生产生活的基本条件。(1)加强公共设施建设,尽快解决贫困村交通、通讯、信息、市场等基础设施建设落后的问题。到2005年,定点帮扶村要实现通电、通路、通邮、通电话、通广播电视,村至乡(镇)的公路要基本达到3级砂石路,晴雨通车。(2)加强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努力提高贫困村抗御旱、涝等自然灾害的能力。到2005年,力争贫困人口人均有2亩水浇地,解除温饱之忧。(3)加强生态环境建设,为贫困村发展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到2005年,贫困村的超坡耕地要全部实现退耕还林、还草,完成重点小流域的综合治理,防止水土流失。(4)加强人畜饮水工程建设,保证贫困村群众吃上安全卫生水。到2005年,实现村村饮用自来水,供水面要达到农户的90%以上。(5)加强村办小学、卫生所建设,改善贫困村的办学条件和农民群众就医难的问题。到2005年,做到村办小学有微机、有设备,无危房;适龄儿童入学率要达到100%,确保完成9年义务教育,不再出现新文盲;村卫生所要有房屋、有相应设备,药品齐全,做到小病不出村。
2、推广农业先进适用技术,提高贫困人口的科技素质。以提高单产、优化品质、降低成本、增加效益为出发点,以提高脱贫项目生产水平和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为重点,帮助贫困村制定具体的技术推广计划,通过组织科技人员、科技大户、种田能手承包,开展科技培训,送科技下乡等有效措施,确保先进适用技术进村到户,收到实效。使每个贫困村都要形成一批科技示范户,每个贫困户都要有1-2个科技明白人。推广先进适用技术要与扶贫开发项目实施紧密结合,确保项目开发的成功率。
3、调整产业结构,使每个贫困村都要形成各具特色的产业。(1)要按照扬长避短、发挥比较优势的原则,帮助贫困村确定和规划好主导产业,通过结构调整调出优势,调出特色,调出竞争力。(2)要大力发展畜牧业,加快开发绿色和特色产业,全面优化农产品品质,提高农产品的经济效益。(3)要积极组织和扩大劳务输出,拓宽农民的就业渠道和增收空间。
4、坚持扶贫与扶志相结合,教育贫困村干部群众树立起脱贫致富的坚定信念。要加强对贫困村干部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通过思想教育和典型引导,帮助贫困村干部群众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增强市场意识、竞争意识、开放意识和自我脱贫意识,克服畏难情绪和等靠要思想,形成蓬勃向上、努力进取的良好氛围。
5、配合当地乡(镇)党委、政府,加强以党支部为核心的贫困村基层组织建设,增强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保证措施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帮扶单位要站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的高度,站在密切党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巩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切实将定点帮扶工作纳入本单位的重要工作日程。要成立有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的定点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并选派2-3名年富力强、政治素质高、具有一定群众工作经验的干部具体抓帮扶工作。
2、转变作风,真帮实扶。帮扶单位领导班子或帮扶领导小组,每季度或根据农时需要在帮扶点召开一次现场办公会,与村干部共同分析研究帮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完善帮扶措施,每半年组织机关干部到帮扶点上搞一次走访慰问贫困户和扶贫济困活动;每年元旦、春节期间组织机关干部开展为贫困户送温暖献爱心活动。
3、发挥优势,加大投入。要依托优势,加大对定点帮扶村在科技、人才、物资、资金等方面的投入力度,每年为贫困村解决几个制约经济发展和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难点问题,落实1-2个具有牵动作用的开发式扶贫项目,并认真组织实施,力争取得明显成效。
4、提供信息,搞好服务。帮扶单位要积极为定点帮扶村干部群众提供科技、产品、市场和劳务信息,为贫困村调整产业结构、解决买难卖难、增加农民收入和劳动力转移搞好协调和服务工作。
5、突出重点,标本兼治。帮扶单位要在深入定点帮扶村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与村干部共同研究制定《脱贫规划》。《规划》要把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调整产业结构、落实开发式扶贫项目,作为帮扶工作的重点。并根据贫困村的实际情况,分清轻重缓急,逐项制定分期实施规划。
6、精心指导,加强督办。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是市委、市政府负责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必须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搞好定点帮扶的检查指导和督办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各帮扶单位的帮扶情况,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为市委、市政府当好参谋。各县(市)、区要主动与帮扶单位取得联系,积极支持帮扶单位开展工作,为帮扶单位提供各种工作便利,以确保帮扶单位在定点帮扶工作中发挥更大作用。
四、考核与奖惩
1、考核内容与标准
(1)帮扶单位要成立有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定点帮扶工作领导小组,有一名领导和专门人员负责帮扶工作。帮扶人员每年在帮扶村的工作时间不少于50天。
(2)帮扶单位与帮扶村共同研究制定《脱贫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落实具体措施,逐年逐项的组织实施,并取得明显成效。
(3)帮扶单位领导班子或帮扶领导小组,每季度或根据农村需要在帮扶点上召开一次现场办公会,为贫困村、贫困户解决实际问题;每半年组织机关干部到帮扶点上搞一次走访慰问贫困户和扶贫济困活动;每年元旦、春节期间组织机关干部开展为贫困户送温暖献爱心活动。
(4)帮扶单位每年为帮扶村解决2-3个制约经济发展、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的重大问题,为群众办好事实事10件以上。
(5)帮扶单位要与市扶贫办保持密切联系,主动汇报工作,年末向市扶贫办以书面形式上报定点帮扶工作进展情况。
2、考核办法
(1)考核工作由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负总责,由市扶贫办会同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各县(市)区共同负责组织实施,每半年进行一次抽查,年终进行全面考核。
(2)年终考核前,各帮扶单位要向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提交定点帮扶工作情况报告,并由被帮扶村为帮扶单位作出帮扶工作鉴定,一并上报市扶贫办。
(3)考核中,考核工作组要深入到被帮扶村逐一进行调查,召开村干部和群众座谈会,听取基层干部群众对帮扶单位具体帮扶工作的反映、意见和要求。
(4)考核后,由市扶贫办负责向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提交考核报告,对考核结果提出具体意见。
3、奖惩办法。依据经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查同意的考核结果,评选出定点帮扶工作先进单位和优秀帮扶干部,给予表彰奖励,并纳入年度评优和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帮扶工作不主动、效果不明显、没有达到考核标准的单位与个人给予通报批评,并不能参加满意在基层先进单位和个人的评选活动。
附件:市直单位(含驻牡中、省直单位)与定点帮扶贫困村分工 | |